首頁 > 中心公告 > <轉知>「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認定作業要點」第3點、第6點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4日以臺教社(二)字第1142404132A號令修正發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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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轉知>「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認定作業要點」第3點、第6點,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月14日以臺教社(二)字第1142404132A號令修正發布

一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二、若對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本部終身教育司林小姐,電話:(02)7736-680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