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頁 > 中心公告 > 【體大通識】本校外語能力檢測獎勵金申請自114年6月9日至7月07日12時止~請把握時間受理~
字型設定:

【體大通識】本校外語能力檢測獎勵金申請自114年6月9日至7月07日12時止~請把握時間受理~

  •  補助對象: 
    • (一)一般學生:本校學生(不含陸生、交換生)於在學期間(新生自入學當年度八月一日起算),於入學後取得非其母語之外語證照者
    • (二)經濟不利學生:須於受獎學期完成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之學習計畫表(詳 如自我學習計畫獎助學金要點),經審核通過後始得核發本獎勵金。 
  • 獎助依據:本校外語能力檢測獎勵實施要點及申請表 (請下載附件)
  • 申請時間:自114年6月9日(一)至7月4日(五)7月07日(一)12時止,請把握時間申請~
  • 獎助項目:
  1. 一般生及經濟不利學生:語言證照達各等級標準者得申請考照費及證照獎勵金等級補助!
  2. 經濟不利學生:參加校內之外語輔導課程達十二小時以上核發1,500元;達二十四小時以上核發3,000元。
 
 注意!!!

(1)同一種語言請以最高分數申請!(如:N2及N1都有通過者,以N1申請;有多益或全民英檢證明者,請以英文分數較高者申請)
(2)不同語言可同時申請(例如:同時申請英語及日語補助--請填2份申請表)
(3)已於108年-113年度申請通過已獲獎勵金者,一律不得重複申請!同一語言已獲獎勵者,須高過整併後的等級才能申請(例如:上次申請等級為原法規第三級,本次須達新法規的第1等級才獲通過!)

(4)證明資料請務必清楚,否則不予補助. 

 

  • 語言證照達各等級標準如下表



聯絡窗口:
體大通識教育中心  林小姐
電話:04-22213108分機6181

歡迎來信詢問:  ler3s@ntus.edu.tw